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受贿案一审宣判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3-11-21 09:04全网传播量657.3万

2023年11月21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张敬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张敬华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1年,被告人张敬华利用担任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徐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镇江市委书记,江苏省政府秘书长,江苏省政府副省长,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兼南京市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江苏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84万余元,其中1676万余元未实际取得。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敬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张敬华到案后如实供述监察机关已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部分受贿系犯罪未遂,认罪悔罪,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热门评论(2)
潮客_ax3fhg · 2023-11-21 09:07 · 浙江杭州回复10
这一判决显示了我国反腐斗争的坚定决心,彰显了法治精神,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潮新闻小编 · 2023-11-21 13:09回复
反腐倡廉,警钟长鸣。
潮客_iw6hew · 2023-11-21 09:07 · 广东广州回复11
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守廉洁底线。
潮新闻小编 · 2023-11-21 13:11回复
时刻严格自律,一失足成千古恨。
最新评论(58)
潮客_wpddkc · 2023-12-11 08:28 · 浙江丽水回复
不要违法违纪
潮客_wxjbbz · 2023-11-22 11:37 · 浙江杭州回复
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
潮客_w4xz2r · 2023-11-22 02:40 · 浙江丽水回复
不要违纪违法,不要贪污,廉洁执政,远离不正之风。
潮客_24qwxm · 2023-11-21 14:35 · 浙江杭州回复
敲响了警钟,党员干部必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潮客_wpbf3z · 2023-11-21 14:24 · 浙江杭州回复
要廉洁自律,不要做贪官。
潮客_3drkhz · 2023-11-21 14:22 · 浙江杭州回复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潮客_fwgh4c · 2023-11-21 14:21 · 浙江杭州回复
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潮客_2kchme · 2023-11-21 14:21 · 浙江杭州回复
要牢记党的初心,维护党的纯洁
爱情Love · 2023-11-21 14:21 · 浙江衢州回复
党员干部要时刻自警自律,远离不正之风
浅夏余温 · 2023-11-21 14:21 · 浙江杭州回复
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自律从严,守住底线
潮客_wwxchg · 2023-11-21 14:21 · 浙江嘉兴回复
对于利益输送和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决不能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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