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5名幼儿中毒的焦作 “幼儿园投毒”案被告已被执行死刑

潮新闻 记者 于瓅 李沐子2023-07-14 09:18全网传播量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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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网传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布告称,致25名幼儿中毒的 “萌萌幼儿园投毒”案被告人王云已有当天被执行死刑7月14日,潮新闻记者从该院核实,确有此布告。

网传河南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布告 

2019年3月27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萌萌学前教育幼儿园”发生一起疑似幼儿食物中毒事件。4月1日晚,河南省焦作市公安局焦南分局官方微博@平安焦南发布警情通报,经初步侦查,该事件系该园教师王云投放亚硝酸钠所致。

该事件共导致25名孩子中毒,2021年1月,中毒幼儿王某经过10个月的救治,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曾因家庭矛盾向丈夫投毒

2020年7月15日上午,河南焦作幼师王云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故意伤害罪案在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据澎湃新闻报道,该庭审共历经三个半小时,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

一审开庭中,公诉机关指控王云共两起犯罪事实。一为故意伤害,王云三年前曾因家庭生活矛盾,对丈夫投毒,致其轻伤;二为投放危险物质,因学生管理问题与中班教师产生矛盾,投毒中班学生。

2020年9月28日,河南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审宣判公告中则指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云因生活琐事与其丈夫冯某某产生矛盾。为报复冯某某,于2017年2月19日晚 王云将通过网上购买的亚硝酸钠投放到冯某某使用的水杯内,致使冯某某饮水后中毒并构成轻伤。

公开资料显示,亚硝酸钠是食品添加剂中急性毒性较强的物质之一,是一种剧毒药。摄入大剂量的亚硝酸钠,可使血红蛋白变成高铁血红蛋白而失去输氧能力,造成身体组织缺氧,直至死亡。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王云购买亚硝酸钠的时间为2017年2月17日,两天后就向其丈夫冯某某投毒,而在前期供述中,王云称自己是在网上查询“头孢和什么一起吃会中毒”时,无意中了解到亚硝酸钠少量服用可使人头晕、上吐下泻,服多了会造成人死亡的作用。而年后王云第二次投毒发生在她工作的幼儿园,用的就是此前对丈夫冯某某投毒时购买的亚硝酸钠。

一二审均被判处死刑

2019年4月2日,河南焦作解放区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公号发布通报称,3月27日上午9:00,“萌萌学前教育幼儿园”对幼儿进行例行加餐,加餐食品为自行加工的八宝粥,约20分钟后,中班24名幼儿中有23人(1人未就餐)出现呕吐等情况,先后送至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中站区人民医院、焦作市妇幼保健院就诊。幼儿园已被警方查封。

平安焦南发布的警情通报 来源:网络

据报道,案发后,因没有合法手续,该幼儿园被叫停。记者搜索发现,目前“萌萌学前教育幼儿园”在多个搜索平台仍无法搜索到。

一审宣判公告中披露,被告人王云在“萌萌学前教育”幼儿园工作期间,因学生管理问题与中班老师孙某某产生矛盾,决定对孙某某实施报复。2019年3月27日9时许,王云将事先准备好的亚硝酸钠投放到中班学生加餐的八宝粥内,致使二十五名学生食用八宝粥后中毒,最终造成一人死亡,二十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据澎湃新闻报道,王云一审中曾供述,2019年3月26日,其和中班老师孙某因孩子打架的管理问题,发生矛盾,决定投毒报复。王云承认其知道饭盆里的加餐八宝粥是中班幼儿吃的,因为“有时孙某某也会尝那个饭”,但对幼儿们吃后会怎样,其称,“当时没有考虑到小朋友”。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认为,被告人王云明知亚硝酸钠对人体有害,但为报复他人,两次投放亚硝酸钠,尤其是在第一次投放亚硝酸钠已造成其亲属身体损伤的情况下,明知不特定多人的幼儿园中班学生会食用加餐八宝粥,但为报复同事,仍不计后果向粥内投放亚硝酸钠,致使多名无辜幼童食用后中毒并入院接受治疗,且在作案后隐瞒被害人中毒原因,最终造成一人死亡、二十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的严重危害后果,酿成了社会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王云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予以严惩。”

被告人王云犯投放危险物质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云及幼儿园负责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

图片来源:焦作中院微信公众号

据报道,一审宣判后,王云及其家人对判决结果不服,提出上诉。该案于2022年3月17日下午在焦作人民法院二审开庭,被告人王云以视频方式参与庭审,并提出希望能减刑,当天庭审结束后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2023年7月13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布告中称,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罪犯王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本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已于2023年7月13日将罪犯王云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7月14日,就上诉死刑布告,潮新闻记者向焦作市中院作了求证,工作人员证实确有此布告。

律师解读:判决结果正确

就此案,潮新闻记者采访了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付建认为王某在其丈夫的饮用水中加入亚硝酸钠,造成了轻伤二级损害后果,由于是针对特定对象,因此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在幼儿园厨房投放毒害性物质,已经危及到了公共安全。”付建称,王某为报复同事,在幼儿园公用的厨房投毒,造成的伤害对象并不只有同事一人,而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王某的行为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产生威胁,因此应当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于上述判决结果,付建认为正确的,“该案投毒并非简单的投毒,已涉及到危害公共安全,投放剧毒的判刑是非常重的,这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如果致人死亡的话,肯定是要判死刑的。”

此外,付建表示其实投毒案的举证是比较困难的,“但经被告人或其他证人予以认可,或经过鉴定幼儿园中某物亚硝酸钠严重超标,可以认为是人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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